【关南村】信息公开显示:征地批复过期失效 少批多征 后果:补偿协议无效

/2018-12-13 /腐败证据 /阅读:
  1、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》武新土规信答字第(2018)149号、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[2009]67号证实:关南村2009年被征收的最后一批土地152公顷已经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。再遇到征地拆迁,就应该直接适用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。

  2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7月1日的《鄂土资函[2005]117号》批准征用关南村土地,批文有效期为2年,但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到2010年4月27日才发布《征收土地公告[2009]第67号》,正式实施征地,征地批文已经失效。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拿过期的征地批文,欺骗了整个关南村的拆迁户。

  3、《鄂土资函[2005]117号》批准征用46.4791公顷土地,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实际征收土地152.7422公顷,少批多征,严重违法。

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》武新土规信答字第(2018)149号

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》武新土规信答字第(2018)149号

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[2009]67号

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[2009]67号

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7(002)

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7(002)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征收土地公告[2009]第67号 关南村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
征收土地公告[2009]第67号

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
征收土地公告[2009]第67号
关南村

武汉市2009年度城中村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(关南村)

武汉市2009年度城中村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(关南村)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政信[2017]27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政信[2017]27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

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政信[2017]27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鄂土资函[2005]1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
鄂土资函[2005]117号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
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鄂土资函[2005]117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
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
鄂土资函[2005]117号
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
武汉市城中村改造200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函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一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一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二

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表二

征用土地方案

征用土地方案

征用土地方案续一

征用土地方案续一

2000年关东街土地面积情况表

2000年关东街土地面积情况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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