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政土批【2014】815号:省政府能审批征用洪山街133公顷土地吗

/2015-05-16 /腐败证据 /阅读:
  带头违法

  鄂政土批【2014】815号:征用洪山区洪山街板桥村、先建村、永丰街汤山村集体农用地133公顷土地,湖北省人民政府哪有资格批准?连化整为零、分次报批都嫌麻烦了?

  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:征收下列土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:(一)基本农田(哪怕只有1亩);(二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(525亩)的;(三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(1050亩)的。

鄂政土批【2014】815号:征用洪山区洪山街板桥村、先建村、永丰街汤山村集体农用地133公顷土地,湖北省人民政府哪有资格批准?


鄂政土批【2014】815号:征用洪山区洪山街板桥村、先建村、永丰街汤山村集体农用地133公顷土地,湖北省人民政府哪有资格批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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