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流芳街周店村】鄂政土批[2014]807号:征地应补偿48300元/亩

/2014-05-15 /腐败证据 /阅读:
  【鄂政土批[2014]807号: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11年第20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】流芳街周店村应执行征地补偿新标准:鄂政发【2014】12号: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(2014),每亩应补偿48300元/亩。

【流芳街周店村】鄂政土批[2014]807号:征地应补偿48300元/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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